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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启动作风评议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8日 点击数:

评工作纪律  评服务态度  评工作效能  评法纪观念  评廉洁自律

我市启动作风评议工作

  为认真贯彻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了解全市各地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我市从8月份开始启动作风评议工作,针对54个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直接影响营商环境的、涉及重点领域或重点项目的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评议,重点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树立“做事是最好的作风”的导向,确保全市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从“五评”着手   扫除作风顽疾

  针对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现象,我市从群众“最怨、最恨、最急、最盼”的事情抓起,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能、法纪观念、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开展作风评议,让作风顽疾无处躲藏。

  评工作纪律。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岗位管理制度,是否按照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是否迟到、早退,串岗闲聊、无故脱岗、擅离职守。是否存在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手机或电脑游戏等。

  评服务态度。工作人员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是否作风浮夸、看人办事,对待群众咨询不耐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阻慢办、态度冷漠,缺乏诚心、热心、耐心,接待时语气生硬、漫不经心,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办事群众跑冤枉路。

  评工作效能。是否存在缺乏足够的工作能力和办法,对中央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深入,思想观念转变不及时,存在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知识技能储备不足等“不能为”的问题。是否存在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工作中守摊保本,重利轻责,争功诿过,忙而无功,实事虚作,抓落实不到位等“不想为”的问题。

  评法纪观念。是否存在法纪观念淡漠,不按法律纪律办事,规章制度没有得到落实,没有把法律纪律当成行为规范,依然按习以为常的方式办事。

  评廉洁自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本来能办的事,找理由推三阻四,正常工作增设门槛,言语提示要收受好处,群众反映强烈。

  深化群众评议  创新方式求实效

  为增强作风评议工作实效,我市采取市、县(区)分级负责,分类评议的方法,综合运用单位自评、机关点评、领导评价、第三方评价和社会评价的方式分别进行,力求使评议结果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反映出参评单位的真实情况。

  群众满不满意,是检验作风建设的唯一标准。为确保评议工作公正、客观,减少人为操作空间,我市第三方评价和社会评价工作全程交由省民调机构形成方案并独立组织实施。评价采取网络、电话、入户调查和组织召开“两代表一委员”测评会议四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上四类测评调查对象各占一定比例。网络调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网络问卷的自愿填报人,电话调查和入户调查对象按一定标识在全市范围内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抽取,“两代表一委员”从市、县(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选取一定比例进行抽取。此次评议参与面更广、代表性更强,确保评议更准、结果更实。

  同时,按照“综合工作由市六项考核办评议、领导交办工作由市委办政府办评议、中心工作由牵头部门评议、业务工作由上级部门评议”的要求,市作风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涉及的综合工作、领导交办的工作、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等进行评议。

  动真碰硬  充分运用评议结果

  据了解,我市将根据评议指标对被评议对象分别进行评价,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满意率高于90%或排名前三名的被评议对象,市作风办将在全市予以通报表扬;满意率低于 60%或排名倒数三名的被评议对象,市作风办将责令其限期整改、书面检查或移交有关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条管单位的评议情况,市作风办将及时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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