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
为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暨建团95周年,按照“一学一做”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团市委将在五四期间举行系列活动,希望各团县市区委和市直团组织按照时间节点相应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四期间,团市委将评选十大杰出青年、杰出岗位能手及市级“两红两优”的评选工作,请各级团组织积极申报参与评选工作。各市属团组织和基层团委要结合教育实践开展情况,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基层团组织进行集中表彰,重点要做好基层组织推荐、青年参与评选、集中表彰宣传等工作。
二、五四期间,基层团委、团总支要以“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组织新发展团员严格按照《入团仪式规定》要求参加入团仪式,组织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各县(市、区)团委要举行入团仪式集中示范活动。要组织新团员在参加入团仪式前观看《入团第一课》教学视频。
三、团支部要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基层团委在团支部自查基础上开展支部建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1)没有建立规范的团员档案;(2)没有按照上级分配名额和标准、程序发展团员;(3)没有按规定向团员收缴团费、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4)不能经常性开展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基层团委要指导存在上述问题的团支部制定整改方案,用1到2个月时间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基层团委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仍不合格的团支部负责人根据有关程序予以调整。组织整顿集中在5至7月份进行,学校毕业班团组织可以适当提前。基层团委应于8月初前形成团支部组织整顿情况报告,报上级团组织存档。各地各单位就组织整顿开展情况形成整体报告,于8月10日前上报团市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共青团景德镇市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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