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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团组织按期换届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7日 点击数:

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市属各高校团组织: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按照团省委《关于在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中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五项重点工作的方案》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团市委将开展集中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对象
  1.县级团的领导机关。截止本通知下发之日,超过应换届时间2年以上的团县(市、区)委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届。超过应换届时间2年以内的必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换届。在2017年8月18日前必须向所在县区党委递交换届请示。
  2. 基层团委。截止本通知下发之日,原则上超过应换届时间1年以上的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换届,确有困难的应当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换届。
  二、主要推进步骤
  1. 调研摸底(7月)。各县(市、区)团委及市直团组织要对下管一级团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点了解未按期换届的团组织情况。各级团组织均要填写《下管一级团组织换届情况汇总表》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各县(市、区)团委要认真填写《下管一级团组织换届情况汇总表》并于2017年8月18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备案。
  2. 督促整改(9-11月)。各级团组织要重点督促指导未按期换届的下管一级团组织抓紧开展换届工作,可以采取与党委面对面交流,去文去函等多种方式帮助推动换届工作。要将换届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团市委将建立下管一级团组织换届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每月对换届推进情况进行督促调度。
  3. 检查验收(12月)。各级团组织要对下管一级团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根据团省委的工作推进情况,团市委将对换届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好换届整改工作的团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并抄送同级党委。同时,将把县(市、区)团委按期换届纳入年终考评,县(市、区)团委未按要求完成换届的将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共青团景德镇市委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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