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当前位置:景德镇市团市委 >> 文件精神 >> 浏览文章
团市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7日 点击数:

第一部分:团市委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各项任务。
(三)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景德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负责全市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全市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领导;向党组织推荐输送优秀青年干部和优秀团员。
(五)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青少年事务提供参考和依据。
(六)关心青少年利益,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七)开展青年志愿者、希望工程、青年文明号创建等品牌活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2个,即部门本级和1个二级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9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7个。实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35人,包括行政13人、全部补助22人;退休8人。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包括:共青团景德镇市委员会和景德镇市青少年宫
第二部分:XX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XX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614.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225.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388.9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70.5万元,占  95.3%;其他收入18.4万元,占4.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61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6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5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51.2万元,占62%;项目支出215万元,占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6.7万元,决算数为5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407.6万元,决算数为3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28.2万元,决算数为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8%;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177.3万元,决算数为1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2.2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万元,决算数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59%。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61%。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决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版权所有:景德镇市团市委 技术支持:景德镇在线网站
赣ICP备120072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