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单位团委:
“瓷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自开展以来,在各级团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配合下,在社会和广大青年中产生了较大反响,已经成为一项群众密切关注、青年热情参与、社会广泛认同的知名品牌活动。今年的评选活动由共青团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青年联合会、景德镇日报社、景德镇市广播电视台、瓷都晚报社联合主办,乐平市高家庄食品有限公司协办,整个评选过程将严格要求,着重考虑在“三个五”战略实践和“双创双修”攻坚战中具有突出业绩,扎根基层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鲜明示范导向作用的人选。现提出具体意见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表彰在为“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景德镇篇章”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青年典型,为我市实施“三个五”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更多有情怀、有格局、有担当的青年人才。
二、评选资格
1、截止2018年1月1日,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的在景德镇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青年;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创造了一流成绩,作出了突出贡献;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三、评选机构
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协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方面领导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青联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推报人选、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推报人选(3月1日—3月15日)
各推报单位根据评选要求推荐1名优秀的青年参选,各县(市、区)可推报2名,但人选不能是同一界别。要高质量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3月16日—3月20日)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将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3月20日—
3月27日)
2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在市新闻媒体和“瓷都青年”网上公示。如有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3月28日—3月31日)
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投票,得票数列前10名的候选人,将获得第十八届“瓷都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第五阶段:后期活动
对于荣获“瓷都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的青年将获得由组委会提供的奖品。同时,纳入瓷都青年人才库继续培养,并优先推荐参评市级及以上组织开展的评选活动,优先向市级及以上青联组织推荐。另外,“瓷都十大杰出青年”将集体成为本年度瓷都青年志愿者形象代表,集体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后期激励、巡回分享等活动,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榜样,引领社会正能量。
五、实施要求
1、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与本地区、本系统已经开展的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要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突出业绩的人选。
2、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须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全面考察后经县级党政组织同意,形成一份5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加盖推报单位公章)。
3、推报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事迹材料和300字事迹简介(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和亮点)正本各2份,复印件20份,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均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的县级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推报单位复审盖章,方为有效。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4、推报人选须提供两寸近期红底彩色标准电子照片(不低于260像素),并录制不超过一分钟的自我展示视频,旨在向评委集中展示个人特点及风采。
5、所有参选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6、推报人选是非公经济组织负责人的,需先通过县级以上统战部门的社会综合评价,并提供综合评价报告;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7、各推报单位要在3月15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天天
联系电话:8229381
传真:8229084 手机:13979870302
电子信箱:jdz_ql@163.com
地址:团市委青联秘书处(市莲社北路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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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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