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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乡镇团委按期换届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2日 点击数:

各团县(市、区)委: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按照团省委《关于在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中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五项重点工作的方案》文件精神和团市委换届工作需要,要求全市乡镇团委于近期开展集中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全市各乡镇团委截止本通知下发之日,超过应换届时间的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换届;未超过换届时间的,由各团县(市、区)委按时提醒乡镇团委到期做好换届工作。
  二、主要内容
  1. 各团县(市、区)委要及时与乡镇党委沟通协调,可以采取与党委面对面交流,去文去函等多种方式帮助推动换届工作。督促指导未按期换届的乡镇团委抓紧开展换届工作。要建立乡镇团委换届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及时对换届推进情况进行督促调度。
  2.各团县(市、区)委要对乡镇团委换届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团市委将对换届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好换届工作的团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并抄送同级党委。同时,将把乡镇团委换届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团县(市、区)委未按要求完成乡镇换届的将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各团县(市、区)委要在督促指导完成乡镇团委换届的同时,加强对村(居)团组织换届工作的调度和推动。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时间步骤、相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保证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三、相关事项
  各团县(市、区)委和乡镇团委要充分认识此次乡镇团委换届的意义,引导和团结广大团员积极参与换届,规范换届选举程序,促进基层团组织建设,确保换届选举有序进行。乡镇团委在换届后及时做好会议各类材料的建档管理工作,各团县(市、区)委将汇总情况于4月9日前将《乡镇团委换届情况汇总表》报送到团市委组织部。
  联 系 人:江  北
  联系电话:8205103
  邮    箱:jdztswzzb@163.com

 


共青团景德镇市委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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