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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圆梦行动”希望工程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的方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7日 点击数: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单位(学校)团组织:


  2018年高考已经落下帷幕,一批莘莘学子满怀希望即将步入大学校门,开始崭新的学习和生活。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学生扶持力度,帮助贫困大学生圆大学梦,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圆梦行动”希望工程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7月12日-8月中下旬


  二、申请条件


  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是户籍在我市,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参加2018年高考,确定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学生。凡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可报名申请此次资助:


  1、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或丧失劳动能力,无其它收入来源的特困生。


  2、孤儿、残疾人子女(含学生本人残疾)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生。


  3、已在教育系统入库的贫困生。


  4、独生子女家庭的贫困学生。


  5、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学生。


  优先照顾次序:1、孤儿优先;2、单亲家庭的子女优先;3、家庭成员伤残、长期患病的学生优先;4、学生本人伤残者优先;5、因灾造成房屋损毁、家庭经济损失重大的学生优先。


  三、资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资助标准:按照活动安排,此次贫困大学生一般性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期间,如有社会爱心单位(企业)或个人提出定向资助的,分学期或长期资助某位大学生的,可与市希望办另行确定有关事宜。


  资金来源:各青年文明号捐款(可自愿资助一人也可资助多人)、市青联相关活动募得的捐款及其他来源。


  四、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可以通过各级团组织及青联组织了解活动相关事宜。所上交申报材料如通过审核,将被确定为待资助对象。具体流程为:


  (一)申报时间


  2018年7月12日至7月27日


  (二)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提供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生本人写的申请书一份,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贫困证明一份。另外填写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连同上述材料一并报市希望办(团市委青工青农部)。如果申报条件和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审核


  学生提交申请应以属地管理方式报送所在社区(村),经核实盖章后再逐级通过团组织上报团市委。根据往年活动的规模,本次活动不具体限定资助大学生名额。请各县(市、区)团委按照团市委筹集捐款后下发的指导名额分配数上报材料。


  (四)发放助学金


  在团市委及各类媒体的动员宣传下,结对帮扶的青年文明号代表,省、市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等资助方将由主办方人员的陪同,上门走访贫困学生,送上助学金。


  五、注意事项


  (一)接受媒体监督。为提高助学效果,扩大影响,活动各阶段将通过媒体进行报道,并在团市委官网上公开,所有环节将自觉接受媒体与舆论监督。各县(市、区)团委务必要严肃对待,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


  (二)材料严格把关。为使活动顺利进行,便于随时接受省青基会检查,所有上报材料务必真实齐全,助学金申请表(见附1)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章,上报市希望办(设在团市委青工青农部),并由学生本人签定“报名确认书”(见附2)。

  (三)把握时间节点。本次助学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学生从收到录取通知书到入学报到之间时间有限。各县(市、区)要做好工作提前量,尽快对贫困大学生情况进行摸底,严格按照活动时间安排,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本次助学活动在大学新生入学前圆满完成。

联系人:吕玮;联系电话:0798-7073336。


附:

1、希望工程助学金申请表

2、报名确认书





景德镇市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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